城院自考同学: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自学考试推迟举行,原定于3月3日至6日进行的自学考试考生网上课程报考相应推迟进行。
4月自学考试具体时间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0〕8号)中的相应工作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依照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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