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评估细则的通知
川人社函〔2013〕63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精神,加强技工院校综合管理,提高技工教育质量,促进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化、教学科学化、管理规范化,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号),我厅组织专家制定了《四川省技工学校评估细则(试行)》、《四川省高级技工学校评估细则(试行)》,对原《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细则(试行)》废止。
附件1:
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细则
(试行)
学校名称: (公章)
填报时间: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说 明
一、《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号)、《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等文件编制。各申办院校应认真学习领会上述文件精神,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
二、《细则》项目共13项,项目划分以部颁标准为依据,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确定每个项目的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各申办院校应按13项评估项目要求,准备卷宗材料,其中应注意“评分办法”和“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中编有①②③…等之间的对应关系,学校自查自评意见应按对应条目评分办法逐条自查自评,并形成800字以内的自查自评评语。
三、《细则》采用量化计分,标准分值总分为1000分。各项目评分要求是:每个子项若有扣分,扣到0分为止,不计负分;无支撑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以零分计。
四、《学校自评》与《省专家组评价》中的扣分项目及分值,作为学校整改的依据,以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从而引导申办院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
五、按《细则》要求准备评估资料时,要求真实、系统、完整、有效。一级评估资料(装入卷宗内的),二级评估资料(放到评估现场备查的),三级评估资料(在教师手中的教案、财务原始凭证和注册学生数等)要相互照应,以提高评估效率。
六、专家评估总分达750分以上、且各评估项目分不低于标准分值60%者,可进入复核程序。
01办学方向(5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要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要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 | ||||
评分办法(满分50分) ①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效果好,记10分;效果不明显,酌情扣2-6分。 ②办学方向正确,服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措施好、效果显著的,记10分;效果不明显,酌情扣2-6分。 ③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成效突出,记10分;未开展职业培训和校企合作的不计分,成效不明显,酌情扣2-6分。 ④以重点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为主,成绩突出,适应了现代化生产和服务要求,记10分;未开展高级工、预备技师培养的不计分,效果不明显、适应性差的,酌情扣2-6分。 ⑤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培训,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承担了有关考核鉴定与评价任务,并开展了相应研修交流,效果显著,记10分;未承担技能鉴定,未开展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不计分;虽开展了有关工作,但有差距的(如未对外开展师资培训、研修交流少等),酌情扣2-6分。 | ||||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近三年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学校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有关方案,实施过程原始资料和实施效果分析材料等。 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促进就业发展规划,所在行业的有关发展及人才需求规划,学校结合这些规划制定的招生、教学、就业规划和有关实施过程的原始资料。 ③近三年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教学方案、实施计划、课表、教案和考核情况材料等。 ④近三年学校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的招生简章,培养方案,实施计划、课表,各专业适应生产与服务的市场调研报告。 ⑤开展初、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和师资培训的方案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考评的原始资料,以及开展研修交流活动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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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02专业设置(7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常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举办技师学院,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申请设立技师学院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并经过办学水平评估,且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班。 | ||||
评分办法(满分70 分) ①专业设置要与区域(行业)经济发展、新型工业、产业升级(特别是支柱产业)紧密结合,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记15分;与区域产业结构对接不紧密,高技能人才对接市场需求程度差的扣2-8分。 ②拟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记20分;每少设1个专业扣10分。 ③举办技师学院已纳入当地(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并与当地(行业)高技能人才建设规划相适应,记15分;未纳入当地(行业)规划不计分,有差距的,酌情扣3-10分。 ④学校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所设预备技师(技师)层次专业经过办学水平评估,且举办过2期以上技师培训班,质量高,记20分;不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不计分;具备资格,各专业每少办1期扣5分。 | ||||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专业设置紧密结合当地(行业)社会、经济发展、新型工业、产业升级的市场调研报告,相关研究材料(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产业发展与高技能人才建设规划),所培养高技能人才适应当地(行业)需求的调查分析报告等材料。 ②拟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大纲、教学资源准备等相关资料。 ③当地(行业)的产业发展、高技能人才建设等规划;学校举办技师培训与这些规划相适应的论证分析报告;有关企业、行业、政府、社会各界专家的论证报告等资料。 ④高级技工学校的批文,学校所设专业的办学水平评估材料(包括专业设置确定及配套的场地设施、仪器设备、师资水平、教学文件、专业管理等);所开预备技师、技师层次专业的期数及学生(学员)花名册和能反映办学质量的有关材料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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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03办学规模(8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培养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设立技师学院3年内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6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 | ||||
评分办法(满分80 分) ① 在校生规模达5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不低于3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记40分;学制教育低于3000人,每少100人扣1.5分;年职业培训规模不足2000人,每少100人扣2分。 ②3年内学制教育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班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60%(1800人)以上,其教育教学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记25分;其中每少90人扣2.5分。方案不合理酌情扣5-15分。 ③3年内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方案科学合理,记15分;年培训规模每少100人扣1.5分。方案不合理酌情扣3-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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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 证明在校生规模的全套资料;学制教育学生花名册、电子注册资料;其他有效录取注册资料;学生学籍档案等资料。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的招生简章、培训方案、培训协议、计划、大纲、教材、课表、学员花名册、考证资料;收费依据等全套资料。 ② 3年内1800人以上高级工、预备技师班的培养方案等。 ③ 3年内职业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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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04学校面积(8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约15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技师学院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 | ||||
评分办法(满分80 分) ①学校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约150亩),记20分;每少1千平方米扣0.5分。 ②校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记20分;每少1千平方米扣0.5分,功能不齐全(教学、实训、学生活动、图书信息、行政办公与教师办公等缺项),布局不合理,酌情扣3-6分。 ③实习实验场所达2.5万平方米并与所开专业配套合理,记20分;每少1千平方米扣2分,与所开专业不配套,布局不合理酌情扣3-9分。 ④有完善配套(食堂、澡堂、宿舍、开水房、各种小卖部等)的生活设施,记10分;不配套的酌情扣3-6分。 ⑤运动场建设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体育设备设施能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需要,记10分;建设面积每少1千平方米扣2分,设备设施与教学不配套或不能完全满足需要,酌情扣2-6分。 (注:1.企业办学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 2.学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等非教学用房。) | ||||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土地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等。 ②学校建筑总体平面规划图,建筑面积汇总表,主要单体建筑方案图(集),所有建筑的相关建设档案等。 ③实习实验场所的建筑方案图(集),功能分布资料,分专业类别的实训实验面积统计表及相关资料,相关建筑档案等。 ④各生活设施建筑方案图(集);功能分布资料,学生生活设施账册和相关的建筑档案等。 ⑤运动场地建设方案图(集),功能分布资料,体育设备设施,配套资料(含一览表,购置清单、入库清单、财务票据等)。 (注:如有在建项目的,要提供立项批文、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配套资料,装入相应子卷宗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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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05领导班子(4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院长、教学副院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院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 |||||||||||||||
评分办法(满分40 分) ①校领导班子成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记10分;配备不全,结构欠合理扣2-6分。 ②校领导班子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记10分;反之根据存在的差距酌情扣2-6分。 ③校长、教学副校长符合规定的学历、职称,5年以上职教(职培、工作)经历,记10分;反之根据其差距扣2-6分。 ④教职工评价良好,记10分;根据座谈、测评等现场考查有差距的,酌情扣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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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上级机关任命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管理、教育教学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教材、论文等)及其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近三年上级对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结果和职工评议相关资料。 ③校长、教学副校长的年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的荣誉;校长5年以上从事职教(职培、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④近三年教职工对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测评的相关资料;其他对领导的测评材料,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等。 | |||||||||||||||
校 级 领 导 基 本 情 况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职业资格 | 分管工作 | 现职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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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
06师资队伍(10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0%以上;技师学院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具备中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60%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50%以上。 | ||||||
评分办法(满分100 分) ①专兼职教师队伍与办学规模、培养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记10分;不合要求酌情扣2-6分。 ②兼职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记10分;超过三分之一的,根据超过比例,酌情扣2-6分。 ③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记10分;每低于标准1%扣1分。 ④技术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70%,记10分;每低于标准3%扣1分。 ⑤理实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和实训指导教师总数的60%以上,记15分;每低于标准3%扣1.5分。 ⑥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记10分;学历不达标,资格不对应酌情扣2-6分。 ⑦技术理论课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能资格,其中具备相应中级技能以上资格的达60%以上,记15分;每低于标准3%扣1.5分。 ⑧实习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资格,其中高指教师、技师、高级技师占50%以上,记20分;每低于标准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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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专职教师名册与工资发放凭证,学制教育学生花名册与注册资料等。 ②教职工花名册和兼职教师花名册及相关有效凭证。 ③教师总花名册和有企业实践经验教师花名册及相关有效凭证。 ④教师总花名册、技术理论、实习指导教师花名册及相关有效凭证。 ⑤教师总花名册、理实一体化教师花名册及相关有效凭证。 ⑥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 ⑦技术理论课教师花名册,相关专业的初、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 ⑧实训指导教师花名册,相关专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和高指教师花名册等有效证件。 (注:1.如属拟设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专业的,需提供拟配任课教师花名册。 2.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工资表、档案等等。) | ||||||
学校教师队伍情况一览表
人数 类别 | 人 数 | 学 历 | 职 称 | 职业资格 | 备注 | ||||||||||
专职 | 兼职 | 研究生 | 大学本科 | 大专 | 中职 | 高级 | 中级 | 其他 | 高级技师 | 技师 | 高级 技能 | 中级 技能 | 其他 | ||
公共课 教师 | |||||||||||||||
技术理论课教师 | |||||||||||||||
实习指导教师 | |||||||||||||||
一体化 教师 | |||||||||||||||
合 计 |
学校技师(预备技师)专业教师情况表(此表可续)
拟设技师(预备技师)专业名称:
序号 | 教师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职业资格名称及等级 | 所任课程 | 专/兼职 | 有无企业 实践经历 | 是否承担 一体化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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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07校企合作(10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应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并贯穿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的作用;技师学院应结合专业设置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每个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专业应有5个以上合作企业。 | ||||
评分办法(满分100 分) ①校企合作制度完善,贯穿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记25分;制度不完善,贯穿不始终,无调整机制,酌情扣3-15分。 ②建有校企合作委员会,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并及时调整学校发展方向,记25分;未设校企合作委员会的不计分,虽设委员会,但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3-15分。 ③校企共建有所设专业的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实训基地设备先进、技术领先,专业对口,记25分;未建合作基地的不计分,建了但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3-15分。 ④每个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专业应有5个以上合作企业,记25分;每少一个合作企业扣5分。 | ||||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校企合作各项制度、培养高技能人才全过程系统资料(包括共订方案、培训协议、培训项目内容、培训考评资料等);有关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及调整情况资料。 ②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文件、委员会成员名单(含学历、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承担职责与材料),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的有关合作方案,实施材料及效果等支撑材料;规划及调整学校发展方向的文件、方案、会议纪要、实践活动等资料。 ③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协议,其他能证明设备先进、技术领先、专业对口等资料;基地企业其他有关资料。 ④每个预备技师、高级工专业合作企业名单(包括主要基本情况)、合作协议、内容,方式,效果等方面的材料。各校企合作单位近三年学生实习就业一览表,企业教师上课一览表。 |
拟设技师(预备技师)专业合作企业情况表(可续)
专业名称 | 合作企业名称 | 企业规模 | 行业地位 | 合作模式 | 接纳学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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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08实习设施(10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 | ||||||||||||
评分办法(满分100 分) ①校内实训实验设备与办学规模、层次、专业相适应,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记20分;未达要求根据其差距程度扣5-15分。 ②校内每生有相应的实习工位,记20分;未达要求根据差距程度扣5-15分。 ③校内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记60分;每少100万扣3分。有达到折旧上限的设备和近三年有未使用过的设备,酌情扣1—30分。 | ||||||||||||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与办学规模、层次、专业相适应的分析说明报告;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证明材料;对设备设施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等材料。 ②每个专业学生有相应实训实验工位的证明材料;分专业列出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学生与设备设施对应实习工位的表格材料。 ③实习实验设备的购置清单、入库单据、资产卡、财务支付凭证等资料;供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实习、鉴定的主要设备清单及有关材料。实验室及设备使用记录,实习企业使用设备记录等资料。 | ||||||||||||
拟设技师(预备技师)专业实习场所、实习设备情况表(此表可续) | ||||||||||||
专业名称 | 实习场所名称 | 主要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价值(万元) | 先进性 | 工位数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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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
09教学教研(8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拟开设培养技师层次的专业, 有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并经部颁或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教学中注意收集掌握生产、服务领域中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等六新内容,及时调整充实教学内容,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一体化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学校成立了由产业界、经济界及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沟通经济、科技发展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形成专业设置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反馈调整机制;技师学院应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方法的研究;学院各常设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应在当地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 ||||||
评分办法(满分80分) ①拟开设技师层次专业的计划、大纲、教材,根据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并经人社部或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记15分;根据缺项内容和程度,酌情扣3-9分。 ②各专业教学中及时引进“六新”内容,保证了教学内容的先进性,记15分;根据缺项及内容差距,酌情扣3-9分。 ③教学改革、课程体系建设,一体化教学等成效显著,记15分;根据缺项及内容差距,酌情扣3-9分。 ④建立了产业、经济和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咨询委员会,有规划、系统有效地开展有关工作,收效明显,记15分;未设咨询委员会不计分,虽设委员会,但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3-9分。 ⑤设立了专业教研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研究成效显著,记10分;未设教研机构不计分,其他据其工作差距酌情扣3-6分。 ⑥常设专业至少有1名在当地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带头人,记10 分;专业无符合要求带头人的,每缺1个扣3分,带头人影响力不强,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3-6分。 | ||||||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按规定经批准的计划、大纲、教材;制定相应专业的初、中、高级工和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教学文件的批件等,使用教学文件及职业标准的管理制度等。 ②各专业收集“六新”知识的方案和调研材料;编成校本教材的有关书籍。 ③进行教学、方法、模式等改革的各项过程材料;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的各项材料;进行一体化教学改革的培养方案,实施过程及效果材料。 ④咨询委员会批文、组成单位、人员及职责分工等各项材料;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记录;对相关经济、科技、产业、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的调研报告;对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进行反馈调整的有关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材料。 ⑤设立教研机构的文件,教研人员名册;教研活动计划、记录、成果(教职工的著作、教材、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等资料。 ⑥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评价机制与使用、管理、奖惩等制度;专业带头人花名册及影响材料;专业带头人的成果材料等;全校完整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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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
10办学经费(8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应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 | ||||||||||
评分办法(满分80 分) ①办学层次、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经费来源稳定,确保了办学的正常运行,教学常规费占总经费的20%以上,记20分;否则酌情扣5-10分。 ②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费有保障,记20分;否则酌情扣5-10分。 ③师资培训经费有保障,记15分;否则酌情扣3-9分。 ④办学经费标准(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记15分;否则酌情扣3-9分。 ⑤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遵守财经法规,账目清晰,记10分;否则酌情扣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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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办学经费来源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能确保办学正常运行的分析说明报告。 ②基本建设经费来源证明材料及其建设全套资料;设备购置经费来源证明材料,购置清单、入库清单、相关财务台账等。 ③师资培训经费来源证明材料;有关保障文件;用于师资培养(特别是技能教师培养)的有关财务支付凭证等材料。 ④学校办学经费标准和生均经费标准等材料;当地同类高职院校办学经费标准和生均经费标准材料;学校与同类院校经费分析对比报告。 ⑤学校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资产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学校内部分项目预算和决算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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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
11信息资源(6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应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育教学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并建有校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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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满分60 分) ①有满足办学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等设施,记15分;没有相应设施的不计分,有相应设施,但不能完全满足办学需求的酌情扣3-6分。 ②图书(不含电子图书)不少于5万册,其中各专业类书籍所占比例不低于60%,有管理制度且管理规范,记15分;图书每少1万册扣5分;专业类书籍所占比例低于60%,每低于3%扣1.5分。 ③具有满足学生规模需求的多媒体、网络教育和信息化管理的软硬件设备实施,记15分;否则视其缺项和工作差距扣2-10分。 ④建有校园网站并及时更新的,记15分,未建网站不计分;建有校园网站但管理使用不善的,视其差距扣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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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图书馆(室)等建筑面积及相关证明材料;图书馆功能分布图(表)等。 ②图书馆藏书册数统计资料,专业类书籍统计资料;采购入库清单,财务凭证等;图书馆规章制度;有关采购、入库、编码、借还等管理过程资料。 ③多媒体、网络教育和信息化管理的软硬件设备设施的采购、入库清单及财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建校园网站的相关全套证明材料;校园网站运行管理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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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12教育管理(10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安全,具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过程,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公民行为规范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学院、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 ||||
评分办法(满分 100分) ①学校机构设置健全合理,记10分;不健全、不合理,酌情扣3-5分。 ②部门、岗位职责清晰、制度健全、运行有效,记10分;未建安全机构的不计分,反之视其差距酌情扣1-5分。 ③安全机构健全、管理体系完整,记10分;反之视其差距,酌情扣3-6分。 ④学校安全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确保了师生生活、学习、实习等方面的安全,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记15分;有重大安全事故不计分,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不力的视其缺项与差距酌情扣3-9分。 ⑤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记10分;未建预案的不计分,预案针对性不强或进行演练的视其差距扣3-6分。 ⑥学校把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法制教育等贯彻教育教学过程始终,并富有成效,记15分;反之视其缺项与工作差距,酌情扣3-9分。 ⑦学校建有师生、家庭、企业、社会各界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体系,收效良好,记15分;反之视其缺项与工作差距扣3-9分。 ⑧学校对学生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效果明显,记15分;反之视其工作差距扣3-9分。 | ||||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机构设置批文、机构健全合理的相关资料等。 ②部门、岗位职责分工资料、制度健全全套完整资料、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学校完整的管理制度汇编。 ③安全机构健全、管理体系完整的相关资料。 ④安全制度执行有力,确保了师生生活、学习、实习等方面的安全的相关资料。 ⑤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预案的相关资料。 ⑥近三年德育工作的计划、总结;把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法制制度等贯彻教育教学过程始终,并富有成效的相关资料。 ⑦建有师生、家庭、企业、社会各界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体系,收效良好的相关资料。 ⑧对学生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效果明显的相关资料。 |
学
校
自
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13办学业绩(60分) | 自评分 | 省评分 | ||||||
评估标准 技师学院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在本行业、本地区职业教育领域示范作用明显;毕业生质量好、就业率高,企业(用人单位)评价良好;为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贡献突出,社会声誉高。 | ||||||||
评分办法(满分60 分) ①学校实行了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记15分;未实行的不计分,实行但有差距的酌情扣3-9分。 ②办学特色鲜明,在本地区(本行业)职教领域示范作用明显,记15分;否则视其缺项及差距酌情扣3-9分。 ③毕业生就业质量好、就业率高,得到企业(用人单位)好评,记15分;毕业生就业质量不好,就业率低酌情扣2-10分。 ④学校为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贡献突出,社会声誉高,记15分;否则视其差距扣3-9分。 | ||||||||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按注册学生名单提供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双证”的有关过程材料。 ②证明办学特色鲜明的有关材料,在本地区、本行业起示范作用的有关材料(如获得的各种荣誉、各项教研成果、被推广的办学模式和经验、有关媒体的宣传报道,担任各类专业学术机构有关职务的证明等);本地区本行业的有关评价材料。 ③毕业生就业率高的有效证明材料,学生就业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学生就业质量好(专业对口、工资待遇、五险一金、吃住情况、工作环境、发展空间等)的有关资料;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材料。 ④学校为本地区培养人才情况统计分析材料,为本行业培养人才情况统计分析材料;学校获省(部)级、国家级荣誉材料、学生获省(部)级、国家级技能大赛奖材料等等。 | ||||||||
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情况统计表 | ||||||||
年度 | 毕业生人数 | 就业人数 | 就 业 率 | |||||
9月1日前就业率 | 12月31日前就业率 | |||||||
学
校
自
评 | 学校自评自查意见 | 自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省 专 家 评 价 | 省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名:
| 省评分( ) 扣分项目及分值 |
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汇总表
学校名称: 年 月 日
序 号 | 评 估 项 目 | 标 准 分 值 | 学校自评 | 省专家组评估 | ||
扣分 | 得分 | 扣分 | 得分 | |||
01 | 办学方向 | 50 | ||||
02 | 专业设置 | 70 | ||||
03 | 办学规模 | 80 | ||||
04 | 学校面积 | 80 | ||||
05 | 领导班子 | 40 | ||||
06 | 师资队伍 | 100 | ||||
07 | 校企合作 | 100 | ||||
08 | 实习设施 | 100 | ||||
09 | 教学教研 | 80 | ||||
10 | 办学经费 | 80 | ||||
11 | 信息资源 | 60 | ||||
12 | 教育管理 | 100 | ||||
13 | 办学业绩 | 60 | ||||
总评分 | 1000 | |||||
省评估专家小组组长(签字) 专家小组成员(签字) |
四川省技师学院申报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 |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主管部门 | 学校网址 | 建校时间 | ||||||||||||
现 有 常设专业 | 在校生人数 | 现任校长 | ||||||||||||
现 有 高级工专业 | 拟申办技师 学院名称 | |||||||||||||
技师学院 拟办规模 | 拟设预备技师专业 | |||||||||||||
学校面积 | 名称 | 面积M2 | 教职员工情况 | 名称 | 数量(人) | |||||||||
占地面积 | 学校教职员工 | |||||||||||||
其中 | 体育场地 | 专职教师 | ||||||||||||
兼职教师 | ||||||||||||||
实习、实验场所 | 公共课教师 | |||||||||||||
建筑面积 | 专业课教师 | |||||||||||||
其中 | 教 室 | 技术理论课教师 | ||||||||||||
实 验 室 | 一体化教师 | |||||||||||||
办 公 场 地 | 专职德育工作者 | |||||||||||||
实习场(室) | 其中专兼职教师情况 | 学历 | 研究生 | |||||||||||
图书阅览室 | 本 科 | |||||||||||||
学生宿舍 | 大 专 | |||||||||||||
食 堂 | 中职及以下 | |||||||||||||
其 他 | 职称 | 高 级 | ||||||||||||
校企合作 | 名称 | 数量(个) | 中 级 | |||||||||||
其 他 | ||||||||||||||
校企合作企业 | 职业资格 | 高级技师 | ||||||||||||
技 师 | ||||||||||||||
企业提供实习岗位数 | 高级工 | |||||||||||||
其 他 | ||||||||||||||
经费来源渠道 | 生均经费标准(万元) | |||||||||||||
学校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 |||||||||||||
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万元) | 实习实验设备总台套数 (台、套) | |||||||||||||
图书馆藏书册数 | 报刊杂志册数 | |||||||||||||
备 注 | ||||||||||||||